2009年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实验操作考试科目1:2008年考区没有纳入考试的科目;科目2:由区(市)教育局在2008年实施考试的两科目中,抽取一科,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考试时段:5月16-6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区确定。
二、命题与评判
实验操作考试每考场设考场副主考1人,监考员12人,社会监督员1人。监考员根据评分细则在考生试卷上当场赋分,简要注明赋分或扣分原因,并由考场副主考向同场考生当场公布,同时要求考生签名认可。评分检核表由考场副主考记录成绩,一式三份,监考员签字,社会监督员签字确认,以备复查。下一场考试结束前,由考点收分员回收检核表,当天考试结束前入微机统计。社会监督员对上述过程全程监督。实验操作考试的试题和评分标准等由市教育局另行公示。
三、考试组织工作
(一)考场编排:
1报考普通高中考生,考区根据报考信息编排考场和具体考试时间。
2中专考生报名信息与区(市)招办对接,由考区仪器站编排考点、时间,中专准考证发放前确定。
3考生使用文化考试准考证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考区仪器站应打印考生照片、信息作为存根,考试时进行考生、准考证和存根三对照。
(二)考区、考点、监考人员:
全市设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薛城和滕州六个考区。市直属初中学校、市驻地其他各级各类初中学校的实验考试纳入市中考区,高新区的实验考试纳入薛城考区。
考点:考点原则上设立在报考高中学校,确有困难的,可相对集中设在省级规范化以上的初中学校。主考为高中学校校长,副主考由考区选定。
监考人员:为维护高中段招生考试的信誉、考试权威和教育形象,确保考试公正、公平,监考员要求考区从高中学校中选派,初中教师选作考试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得高于三分之一。
(三)考前准备、考点验收:
各考区要对考点进行验收。将考点设置、监考小组个数、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表、考生数据库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考点要统筹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考区要对考务、监考、统分人员等统一进行考前培训。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设有领队和考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悬挂印有“×年×考区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
四、成绩统计、上报和公示:
各考点考试结束后,考区要及时对考生成绩归档、公示、密封,用电子表格汇总考生两科原始成绩盘,连同情况反馈表于6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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