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原文出自枣庄教育网)
2009年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三项。
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三项。
2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3测试办法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办法执行。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
二、考试时间及记分办法
1考试时间
全市定为6月11日至6月22日。各区(市)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2记分办法
(1)每一考试项目满分为10分。按考生三项实际成绩之和记入升学总成绩,升学体育考试满分30分。
(2)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经区(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试体育,其成绩按18分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中考体育考试时建档备查,并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市)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3)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件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区(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市)教育局于6月23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4)缺考考生记零分。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市)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全部考生测试成绩光盘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试地点
在考生第一志愿学校,条件暂不具备的亦可由区(市)自定考点。
四、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考为第一志愿学校的校长。体育考试时,当场宣布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生体育考试登记表》由监考教师和考生签字确认,随后立即按照考试分组将成绩录入电脑考试系统,同时打印一式三份(各考点需按照考试分组,配备足够电脑和打印机),即刻张榜公布考生成绩,并保留3个学习日,接受社会监督。“登记表”、“成绩单”密封后,送交区(市)教育局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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