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报名志愿表 学生姓名 注册学籍号(19位) 身份证号码(18位)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电 话 电 话 报考高中段学校 第一志愿 我们承诺:本表所填信息无误、属实,未重复报名、未冒名顶替、非在读高中学生,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学籍、户籍一致,入高中后不更改。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审查人(班主任)签字: 二〇一〇年四月 日 第二志愿 是否同意录取为“三限生” 是 否 是否报艺体类 是 否 备注: 1.本表由学生及家长本人在4月26日前填写,班主任审查,不得有空项和涂改,该信息作为高中录取信息,入学后不得更改;在不同地点重复报名、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在籍高中生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并追究审查人的责任;本表后需粘贴审查后的学生户籍证明原件或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初中学校审查后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上报,由枣庄市教育局长期存档。 3.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第一志愿填写“中专”。 初中毕业学校(章): 班级: |
枣庄市2010年 高中拟录取推荐生确认表 编号: 注册学籍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 家庭主要成员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基础性发展目标 评价等级 道德 品质 公民 素养 学习 能力 交流 合作 运动 与健康 审美 与表现 初中成长标志性 成 果 1. 2. 3. 初中推荐理由 班班主任签名 任课教师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月 日 高中考核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月 日 区(市)局意见: (公章) 月 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2010年 月 日 备注: 一.本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附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初中审核,由所在区(市)教育局集体送达所报考高中(限一所)。 二、招收推荐生的普通高中均应于5月20日前,将拟录取推荐生的相关材料(拟录取名单、录取方案、录取过程性汇报材料等)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所有推荐生名单,必须在初中毕业学校、考点、区(市)教育局、枣庄教育信息网上等公示。 |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 号 码 初中学籍 号 码 特殊考生 详细类别 (见备注) 相关证件名称 及编号 所在初中学校及 班级 审核意见 班 班主任签名: 学校审核人签名: 学校盖章 2010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日 备 注 1.本表由学生本人申报并填写,不得有空项和涂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高中录取资格。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以下有关主管部门接受审核: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到枣庄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查盖章,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枣庄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查;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持归侨侨眷证)和台湾省籍考生(持台胞证)到枣庄市侨办、台办审查;③少数民族考生(须父或母户口为少数民族,注明具体民族)持户籍证明由各区(市)民族宗教局审查;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奖者由发证单位审查;⑤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由枣庄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多人获得仅限排名前两位者)。 3.在初中毕业学校初审后,持本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回所在初中学校,在学校及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统一于5月17日前上报区(市)教育局。逾期视为弃权。 枣庄市2010年高中段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报考学校:_______________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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